第二十四章 不枉你差点死了
程让又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程让发誓,要不是怕陈准再来她家把她葱心爱的被窝里拎出来然后再劈头盖脸一顿骂,她肯定把这破手机砸了。
“哪位?”
传来的女声很官方。“G吗?我们这边是last的品牌方,觉得你很适合我们品牌的风格,想请你拍广告,不知道您有没有意向?”
程让不悦的把眉头拧在一起。“有病。”
然后挂断了电话。
这年头骗子都这么傻了吗?连last的假都敢造,last一个国际品牌,什么时候能找上她们这种素人了?
程让烦躁的睁开眼睛,扒拉起手机,却忽然发现vx好像炸了。
莫名其妙的好多人给她发信息。
按照惯例,她优先看了陈准的。
【不错啊程让,倒是也不枉你差点死一回了,芒果音乐节那边已经把你位置要调整了,我打算坐地起价了,你还是有点用处的。】
……?
程让看的一头雾水。
然后程让看到一个不知道是谁发来的信息。
她并不认识,应该是之前在Black加的她哪个粉丝。程序之所以一眼就能看见她,是因为她实在是发了很多很多。
【呜呜姐姐照片我看了,太美了实在,姐姐实在太鲨我了。】
【我的宝藏女孩儿要被发现了。】
【姐姐你以后不会进娱乐圈吧?】
【姐姐我可是你的第一批粉丝哦。】
【姐姐,你可不能因为粉丝太多就删掉我啊,我保证我不会把你号玛卖给别人的。】
【……】
【……】
程让忽然好像明白了一点。
她点开微博,果然,她涨了三十万粉丝。
无名的照片火了,而且是登在《佳人》的封面发出去的。
刚出成片的时候,无名还不知道程让是死是活的时候,他就跟疯了一样的去求《佳人》的主编过目的,甚至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做了赌注。
不负众望。
《佳人》的主编是一眼就敲定了的,加急把封面做了出来。
好巧不巧的,这一期杂志的主题正好叫「野蛮」。
可是大多数小明星寄过来的照片都太浮夸了,要么是眼神无光撑不起衣服恶毒华贵,要么就是衣服实在是登不上台面,根本没有实质的东西。
于是程让一个不知名三流夜店DJ,成功碾压了一众小明星,登上了《佳人》封面。
《佳人》主编在微博发步之后,程让的照片开始在微博疯传,然后就是各大短视频平台。
有人认出了她,这不是DJ G吗?
Black的DJ,百大诶。
网友一听,这么酷,还是个DJ?
你要是知道一个人是DJ,你可能会对她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看法,甚至会带着有色眼镜。
但是没人能拒绝一个DJ。
有句话说得好,美在控台无人问,杯杯先敬DJ台。
谁能不喜欢DJ吧?
她们开始疯狂扒她。
不知名网友A:求求了,姐姐还有没有别的社交平台了,她微博怎么什么都不发啊?我真的好爱这张脸啊,我真的很想看美女。
不知名网友B:真的好好看啊,姐姐杀了我吧。
不知名网友C:好看是好看,但是,也没有传的那么神乎其神吧?她能艳压白鸽当《佳人》封面?我看是塞钱了吧。
不知名网友D:你可真有意思,《佳人》是什么水平啊,还能塞钱,可别出来丢人了,你家姐姐演技本来就不好,眼睛里一点故事都没有,能上开都不错了,事还不少,还想当上封面了。
程让饶有兴致的一一阅读,看见骂她的也不生气。
看着看着,她忽然想起来一个大事。
她忽然想起来一个很可怕的可能,她现在如果真的是这么火,last的事不能是真的吧?
……
程让颤颤巍巍的点开了和陈准的对话框。
【last给我打电话了,我以为是骗子,给挂了。】
陈准直接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你疯了吧?那是last啊。你视金钱如粪土我还得赚钱呢。”
程让不说话。
“行了,你把电话号给我,我跟她们沟通,对了,这几天没啥事你就在家休息吧,我得把你身价再炒高点,好了,挂了挂了。”
程让刚要挂电话,又听见陈准说。“对了,身体怎么样了?也快一周了,不疼了吧?”
“不疼了。”
那边才挂了电话。
程让坐起来有点迷茫,果然这互联网时代火就是很突然也很容易。
有人整整努力十多年还默默无闻,而有的人却因为一张照片就能火遍全网。
程让又接了一个电话。“让让,恭喜。”
程让皱了皱眉,有点不耐烦,不明白崔承恩隔三差五跳出来问候她一句是什么意思。“哦,谢谢。”
正好沈莘的语音通话弹了进来,程让对衣服电话那头说。“沈莘给我打电话了,没什么事挂了。”
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谁管他有没有事。
她给沈莘拨了回去。“怎么了?”
“谢谢你,程让。”
“齐木因为这张照片电话也快被打爆了,估计无名那边也是,不过还好大家都不是为了钱而做的这些事,估计着,齐木想拿的那个奖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程让没明白她的意思,“啊,恭喜。”
“如果你有空的话,我们想请你吃个饭,上次在沙漠环境太恶劣了,人又不齐,大家也没好好说说话。”
这话说的程让可是听进去了,人又不齐,她们一共才几个共同好友?
程让本来不想去的,沈莘可是个人精。
鬼使神差的,程让答应了。
“可以。”
程让挂了电话了,接到了地址。
程让还以为他们得带她去个什么五星级大饭店让她开心开心,可是没有,沈莘给她发了一个普普通通小烧烤店。
程让越来越觉得来者不善。
这小烧烤店,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能感谢人的地方,倒是个叙旧不错的选择,可是她和他们一共认识几天,有什么旧好叙?
程让光着一双大白腿下床挑衣服。
却突然看见了那年许诺给程让买的粉色运动服,除了乙方爸爸强制要求的,程让这些年都没穿过粉色,更别说运动服了。
她搬过很多次家,清理过很多次衣橱,可唯独这件衣服,她从来没扔掉过。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想把它穿着看看许诺什么反应的恶趣味。
可是她到底没穿。
她拿了一条黑色的吊带裙,又放了回去。
烧烤店。
她穿了一个白衬衫,和一条蓝色牛仔裤。
哦莫,这不是她港人是许诺时候的打扮风格吗?
她笑了笑,感叹了一句当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程让到的时候,只有沈莘和齐木在,确实是个环境很一般的小烧烤店,地方还很偏僻,不过客流量倒是很大。
程让疑惑的环顾了一下四周,齐木看出了她的意图,笑的不怀好意。“它在路上了。”
程让有点尴尬。“我没问他。”
齐木忽然看向了程让后面。“来了,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