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质子
  美人没有动,只是无助的站在台上。   那馆主走上前来,“各位大人莫恼,这一位啊,是那肖府发配过来的,已经不是初次上台了,没想到还是不懂规矩。”   “这可是肖大人的千金?”一个文官模样的男人道。   “哎呀,本是清官谏言,缘何落到这个地步!”   “听说肖大人被问斩了,所有男丁发配充军,女眷都……”   “也是可怜人”   馆主推搡着女人,往后面走。   “等等”,誉王开口道。   “把她送到我府上,赎身钱待到宴会结束后由我来付。”   女人看过来,眼波微微轻颤,满是感激,动身间,手腕的银铃被带起,声音很好听。   沈清沅看过去,莫名想起一些不愉快的事。   太傅扭头恭维了两声,“真是一位命运多舛的美人,没想到誉王殿下也喜欢。”   “太傅客气了,如今是您的宴会,还要感谢忍痛割爱才是。”李澈笑了笑。   沈清沅干坐着,不知道自己这压轴什么时候开演,但愿到时候那老东西能兴致缺缺,放自己一马。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琵琶女都退下去了,原本轻缓的曲风,因为有一种陌生乐器的加入,显得无端多了几分空旷,音乐奏起来的时候,如图人在草原策马,蹄声响而鹰长啸,突然升起一股匪然般压迫的气息。   “这可是郊辽之曲?”   “素闻鄙夷蛮族杀人饮其血,啖其肉,凶狠非常。”   “太傅这一路押送,可谓是费心劳神。”一人道。   “非也非也”,他摸了摸胡子,笑意更甚。   沈清沅对这乐声很是好奇,不同于一片奢靡轻缓的音乐,这乐曲沉重有力,鼓点激扬人心。   “这舞女怎么生的这般高?”   随着话语声,那舞者走上台,一身红衣如血色,映得那人肌肤胜雪,随着舞步,那人竟只是手握镶金玉扇,舞了一套剑法。   红裙缠起,瘦削的身段被里衣包裹,那人停住身,只是直直看着台下。   沈清沅阴差阳错和他对视上,愣了一下,男人吗?   这是一个穿着红裙舞扇的男子,长发不知何时散落了,那人平静的眼中没有情感,望着台下。   “这是?”   “男人吧?”一个风流的官僚拥着怀中的女人,“你看那胸口袒露,平坦如丘,怎会是女子。”   “这正是那楚旬”   “什么?质子!”   “哈哈哈哈”   誉王也只是抬眼看了看,没做他讲。   “郊辽男儿不是个个号称骑马射雁,怎会有如此伤风败俗……”   台上的少年,握紧拳头,满脸都是隐忍的恨意,荒唐   沈清沅看着他,莫名的心里一紧,她感觉自己读懂那表情了。   “质子献舞,当赏”   “哈哈哈哈”   “确实当赏”   银票飞舞,落于堂前,沈清沅捡起一张,笑了笑,钱是这么挥霍的吗?那些穷苦的吃不起饭的人,真的命贱?   “快到你了,快整理一下。”霍春枝急急忙忙站起来。   沈清沅抬起头,“可是,质子还在上面?”   当着一个同龄人卖弄风骚,沈清沅特别以及非常介意。   “上去,当他是空气。”霍春枝拧了她一把,“否则坏了我的事,我转手就把你那燕儿,花儿的,都卖到妓院去,那就不是现在清闲的样子了,去的也不是达官显贵。”   沈清沅无奈,耳听着乐曲奏起,她踏上台,近距离站在了质子身侧。   “这美人,身段真是一绝。”   “啧啧,真是我见犹怜。”   沈清沅舞动衣袖,翩然而舞时,那质子冷着脸,像是木桩一样杵着。   舞乐本就轻佻,一切都按部就班,可是突然,那质子伸出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霍春枝站在台下,眼睛瞪得或许是吃了两个烫鸡蛋噎住了。   少年的力气很大,一把就把沈清沅扯到了怀里,一共两块布料,他只是虚虚的拢着她,沈清沅很想笑,她想他大概无从下手。   舞曲不能终止,沈清沅干脆反客为主,即兴与这位红衣质子跳起来。   红衣如火,流苏纠缠,乐曲的声音让气氛推向高潮。   一曲完毕,楚旬松开手,依旧直直站着,沈清沅没有走下台露细腰,不过看眼下的状况,霍春枝大概也不会强求。   “没想到,这质子和舞女居然配合默契。”   “那女子细腰若柳,实属难得。”   “太傅你怎么看?”   “我倒是觉得,舞女配质子再好不过,太傅,我们何不玩点花的?”   “哦?”太傅垂眼,捋了捋胡子,“怎么个玩法?”   那人色眯眯一笑,“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舞女是上等尤物”,“但我也听闻郊辽人一夜驭三女,这体力自不必说,然而传闻不如一见。”   “不如将这台上铺满红绸,以最新上供的纱料附于其上,且看他二人,该当作何。”   沈清沅的目光慢慢暗下来,这群枉为人伦的东西,真是恶心至极。   楚旬没有什么反应,沈清沅低头思索对策,想他一个少年,大抵不会甘愿受辱。   誉王抬起头,剧本女二受辱,由他英雄救美,现在为时尚早。   “大人对于这男女调情之事真是精通啊。”   “我看他们彼此生疏,我有一秘宝,男人吃了,药效会流向女人。”   “哈哈哈哈哈”   “那还真要见识见识”   沈清沅慢慢后退,眼见他们吩咐了两个小厮出去,她心里慌乱的很。   楚旬突然抓住她,眼眸中淡淡的不见什么光。   沈清沅挣了挣,直视他的眼睛,他紧抿着唇角,眼下灯光晃着,少年人红衣胜火,眉眼清倦,比女人还要好看几分,这样的人,怎么看都不是甘心受辱的。   下一秒,后颈一疼,沈清沅天旋地转,直愣愣倒下。   再次醒来的时候,沈清沅脑袋疼的要命,她抬起手的时候,看见手腕狰狞的吻痕,当然也只是手腕,远处是得意数着钞票的霍春枝。   燕儿扭过头,不敢看她的脸,“沅儿,呜呜呜,疼吗?”   “是谁?肥头大耳的太傅?”,沈清沅一阵恶心。   “是那质子,他简直禽兽不如,怕你跑掉,打晕了你,然后……”   “禽兽不如但也不至于。”沈清沅劫后余生的坐起来,“我们是要回家了吗?”   “你……”,燕儿欲言又止。   “你已经被誉王买去了,残败之身,难为誉王还能收下你”,霍春枝抽出几张钞票,“人家让我把你洗干净,明早你们就启程了,这是给你的盘缠,路上买些东西,吃食。”霍春枝抽出几张银票,拍在她身上。   “沅儿,你不要难过。”燕儿抱紧她,这个女孩是她看着长大的,受了那样的屈辱,实在让人心痛。   “燕儿姐姐,我还好”,沈清沅擦掉她的眼泪,“或许,我就是贱命,你不要哭了。”   其他女孩凑过来,扶着沈清沅站起来,红绸下一滩血迹染在她的流苏衣摆上,狼狈不堪。   沈清沅目光暗了暗,她没有什么感觉啊,血是怎么回事?   “誉王真是个好人。”有人在耳边说。   沈清沅笑了笑,她不觉得,心里总是很厌恶那个人。   梳洗完毕后,沈清沅看着自己的手腕,小质子倒是怜香惜玉,中了药还只是隐忍着,没有重咬,她抬起手臂,一片乌黑,这是拔了个药罐,她转而看向镜子,脖子和下颚象征性的咬了两口,难怪当时燕儿那种表情,甚至不去看自己的脸。   难为小质子了,孟岚笑了笑,当时大庭广众,这样的无理要求,她本就推脱不了,一时晃过逃跑的想法也只是个想法。   可能那少年本就是要做戏,但害怕自己不懂他的意思,弄巧成拙,所以才下的手。   沈清沅盯着镜子,镜中的女孩目光凝住,她拿出银票,霍春枝大概是不会管自己了,誉王大概也不会因为一个“残花败柳”,费太多心思。   她笑了笑,拿过包袱,装了两件衣服,又左右寻了店里的贵重摆件,这地方这么大,东西估计也值钱,她皎洁一笑,一双眼睛在暗夜里闪闪发亮,她向来觉得自己应该是个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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