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见到苏羡的第一面时,安若不会想到,后来她会那么喜欢这么个人,更不会想到,就算苏羡深爱着她,也不能停止,苏羡带给她的伤害,甚至是摧毁了她的全世界,一切都要从那个夏天说起。
今年夏天,天气异常炎热,仿佛在宣示着,它异于往常的热情。A市德诚律所,作为新人的安若,忙忙碌碌的为大家准备着上诉的资料,聪明能干又漂亮的安若,讨的律所同事的一众好评,当然除了高嘉嘉。
自从安若来了,大家慢慢的就把目光放在了安若身上,不仅仅是她出众的能力,还有她过于姣好的面容,和轻盈艳丽的身影,总是让人赏心悦目,毕竟人们都喜欢美好的事物,以前备受瞩目的高嘉嘉不再那么吃香了,嫉妒在高嘉嘉的内心疯狂的滋生。
这天,上司金姐叫安若进了办公室,高嘉嘉看着安若进了办公室,一脸意味深长地笑。
“安若,你来律所有三个月了吧?”
“是的,金姐。”
“我知道你的工作能力特别强,这次律所接了一个案子,我想,可以让你试试单独负责这个案子,也是对你们新人的锻炼,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胜任。”
“谢谢金姐的肯定,但我毕竟是个新人,我怕会辜负金姐的信任啊,到时候再砸了律所的招牌就不好了。”安若知道,虽然她平时工作拼命,金姐很看重,但是律所有能力的大有人在,还轮不到她一个新人来表现,对方肯定来者不善。
“没事,安若,这次的案子律所主要是想锻炼新人,你放手去干就是了,就算败诉了也没关系,权当锻炼了,给,这是这宗案子的相关资料,你好好准备吧!”金姐将一个资料袋递到了安若面前,也不容安若再做辩驳。
“好的。”安若面无表情的接过资料袋就出去了。
安若回到位子上,打开了资料袋,原来这是一宗起诉杀人案,被告人苏羡,因拖欠原告上万工资,迟迟不归还,原告跳楼自杀了,原告家人是母女俩,选择了二次起诉,起诉苏羡间接杀人。
看了一下原告的背景资料,原告是一名工地工人,是被包工头招揽过来的,在包工头手底下干了一年多,被拖欠工资将近有十万,原告人一家都指望这点钱过活。
在工程即将竣工时,甲方也就是苏羡名下的公司,将多数的工程款给到了包工头,包工头却卷钱跑了,原告状告无门,一气之下起诉了甲方负责人苏羡,却屡屡无果,无奈之下选择了跳楼自杀。
现在这么看来,这案子压根就没有胜诉的可能啊,这就算要起诉,也应该是起诉包工头啊,与被告苏羡完全没关系啊,安若心想。
本着职业素养,安若上网搜索了一下被告苏羡。
苏羡,A市本地人,1990年1月1日生,2018年创立了苏氏集团,现任苏氏集团董事长,其名下大小公司不下二十家,曾担任本市最大的慈善基金会会长……
看着网页资料上旁边的照片里,那张英俊帅气的脸庞,安若隐隐不安,这个人年纪轻轻,就有了这样的成就,肯定不简单啊,还长得这么妖孽,活脱脱的‘红颜祸水’样。
安若自顾自的想着,高嘉嘉走了过来,“安若你够可以啊,要独立负责案子了啊,恭喜啊,好好拼命啊!”
安若对高嘉嘉的话,置若罔闻,她关心的是,能怎样帮原告从其他渠道追回那笔工资款。
下班了,念可刚好打电话过来,约着一起吃饭,安若和念可是从小到大的死党,从幼稚园到现在,两人一直形影不离。
吃饭的时候,闲聊时,安若说起了自己新接手的案子,没想到念可也知道苏羡,“苏氏集团可是咱们A市的龙头老大,近两年,我爸妈生意做好了,想跟他们合作,都挨不上边呢。”对此念可唏嘘不已。
“好吧,是我孤陋寡闻了。”安若撇撇小嘴。
“你肯定不知道,这个苏氏集团的董事长---苏羡,年轻有为,帅气又多金,多少姑娘为之倾倒呢~”念可喝了口水,继续说,
“不过,听说,这个苏羡,本来是个街头混混,后来混好了,有了几家酒吧什么的,再后来好像越干越大,就开始创建公司,就有了现在的苏氏集团。”
“哦~是吗?”安若听后心不在焉道,这更加让安若觉得不安,一个街头混混摇身一变,成了集团董事长,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无人可知,只希望这些都是安若多想了吧。
“对了,高嘉嘉没再找你麻烦吧?”念可担心的问。
“没有,最近律所比较忙,她也顾不上我。”安若没敢把这次案子和高嘉嘉有关的事,跟念可说,生怕她一个冲动,就要去找高嘉嘉打架。
之前在公司的洗手间里,安若上厕所时,无意间听到高嘉嘉,和别的同事说起过这件事,就知道这件事和她有关,安若不在乎这些,她只想努力强大,保护自己所在乎的一切,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
小时候爸爸狠心和妈妈离婚,带走了所有财产,为此安母和安若,差点饿死,从那个时候开始,安若立志成为律师,为所有的不平等发声。
“安若,想什么呢,都出神了?”念可用手在安若面前晃了晃。
“没什么,就是想起了一些事。”
“那快点吃吧,很晚了,伯母在家要担心你了。”
“嗯嗯”
这几天,安若查询了一些,关于逃款人追款方面的相关资料,又跟警方交涉了一下,案子的进度,包工头还在逃,但他们有信心很快就能抓到包工头,这样一来,安若就有信心劝原告撤诉了,只要能追回款项,一切就能迎刃而解了。
这天下班,律所要聚餐庆祝,拿下了一个大案子,安若没办法也得参加,对于往常的她,这种聚会,她是有多远离多远,因为她向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